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股、综合监督股、市场监管股四个股室。
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行政事务和资产管理;
2、负责宣传、信息及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
3、组织宣传贯彻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4、负责财务管理;
5、负责人事、教育及党群、监察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股主要职能职责:
1、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
2、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3、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监管股主要职能职责:
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法定标准、行业标准;
2、负责提出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品种的意见;
3、负责医院制剂的监督;
4、负责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申报;
5、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药品经营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6、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
7、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执行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制度;
8、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统计工作。
市场监督股主要职能职责:
1、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市场监督管理;
2、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
3、查处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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