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为房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月在原县医药管理局、县药检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实施全过程行政监督。2003年8月,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药品监督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5月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正式更名为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编办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3名,属正科级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剂、诊断用药、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5)《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6)《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7)《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8)《麻黄素管理办法》
    (9)《罂粟壳管理规定》
    (10)《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11)《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1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4)《生物制品管理规定》
    (15)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规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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